中央消息 (中央社记者 林长顺 台北8日电)云林麦寮前乡长蔡长昆涉向陆域风电案厂商勒索新台币320万元,一、二审依违反贪污治罪条例藉势借端勒索财物罪,判处蔡长昆5年6月有期徒刑、褫夺公权4年。最高法院驳回上诉定谳。 根据判决书,德国达德集团以创维公司名义开发陆域风电,因施作风力发电工程利益庞大,引发觊觎;时任麦寮乡长的蔡长昆为谋取私利,竟利用乡长职务发文令创维公司停工,并以乡长角色为替乡民争取回馈金、赔偿为名,发动抗争。 判决指出,达德能源公司因担心风机工程如停工1个月,将造成成本亏损严重,委托当时云林县议长沈宗隆邀集蔡长昆等人见面解决问题,并以1支风机40万元,在麦寮设立8支风机核算共计320万元达成「协议」,并交付此款项。 蔡长昆同时要求达德集团给付「定作管路工程利益」,并将部分工程交由友人陈英南承揽,因陈英南不符合承包条件而未取得承揽工程利益。 一、二审依贪污治罪条例藉势借端勒索财物罪,判处蔡长昆有期徒刑5年6月、褫夺公权4年。最高法院昨天驳回上诉,全案定谳。最高法院已通知检方启动防逃机制。(编辑:龙柏安)1150508 选择与事实站在一起,您的每一份赞助,都是守护新闻自由的力量 下载中央社「一手新闻」APP,即时掌握最新消息 本网站之文本、图片及影音,非经授权,不得转载、公开播送或公开传输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