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消息 (中央社记者 洪学广 高雄8日电)高雄陈姓保全和陈姓同事在社区保全室整理包裹时口角,陈姓保全持剪刀刺伤陈姓女子和劝阻的梁姓主任,甚至取走被害人手机企图阻报警,高雄地院依杀人未遂罪判陈姓保全8年半。 台湾高雄地方法院审理时,犯案后换装离开现场的陈姓保全否认犯行,辩称是主任与陈姓女子争吵互殴,他担心被波及才换装离开,但法官勘验相关证据及证人说词,发现陈姓保全第一时间破坏监视器影像,事后还在大楼徘徊,行为模式严重偏离一般保全常规,显然是卸责之词,不足采信。 法官审酌陈姓保全未能排解自身积累工作压力,反而情绪猛然溃堤爆发刺伤2人,之后又自行拿取被害人手机,意图延宕求救黄金时间,犯后还旋即操作监视器电脑机台,导致员警到场后未能调取案发时影像纪录,又换装骑车返家盥洗,销毁犯罪迹证,犯后饰词狡辩未见反省,依杀人未遂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6个月,可上诉。 根据判决,陈姓保全在鼓山区大顺一路1处社区当保全,去年9月20日整理包裹时,在保全室内和陈姓同事口角,愤而持剪刀刺伤对方。当时梁姓主任见状喝斥陈姓保全也遭刺伤,2人送医后幸生命迹象稳定。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鼓山分局获报到场,但陈姓保全犯案后逃逸,警方于案发后2小时内在中华一路、同盟路口逮捕陈姓保全,全案依杀人未遂罪嫌移请台湾高雄地方检察署侦办。(编辑:李明宗)1150508 选择与事实站在一起,您的每一份赞助,都是守护新闻自由的力量 下载中央社「一手新闻」APP,即时掌握最新消息 本网站之文本、图片及影音,非经授权,不得转载、公开播送或公开传输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