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记者刘世怡台北6日电,桃园航空城机场园区区段征收案,被征收居民陈健和兴讼败诉定谳,今天在律师团陪同下声请释宪,控诉土征条例违宪。陈健和说原本他的村子非征收范围,政府强制征收致几乎灭村。 全案缘于,需用土地人的桃园巿政府及交通部民航局规划并通过桃园航空城机场园区及附近地区第一期区段征收开发案,由内政部于民国109年6月间核准区段征收土地;陈健和等10名被征收户不服内政部核准,主张区段征收形同「私益征收」属于违宪制度,诉请撤销原处分(即关于区段征收他们所有的土地)并请求行政法院裁定停审并声请释宪。 陈健和部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考量确实是被征收机场专用区所需的土地,属为兴办交通事业公用目的,具有提供国际航空运输服务的高度公益性,堪认征收有其重要公益目的;有运行公听会等办理公告及通知进程,并听取土地权利关系人意见,已践行实质沟通协议的正当法律进程,因此判陈健和败诉。最高行政法院去年底驳回上诉而定谳。 另外9名被征收户部分,北高行认定内政部审议小组未实质审查征收必要性,判9人胜诉,即撤销原处分。内政部已将区段征收土地发还。 陈健和今天与律师团赴司法院前召开记者会,陈健和说,他住在竹围,他的村子本来不在航空城计划范围内,根本不会被区段征收,政府强制征收导致几乎灭村,政府应好好跟被征收户沟通,他希望通过声请释宪保障自己的财产及土地。 记者会新闻数据提及,区段征收制度涉及重大违宪疑虑,因此声请裁判及法规范宪法审查,裁判是就个案部分即陈健和案,法规范部分标的则是土地征收条例第4条第1项、第4条第2项及第5条第2项,主张本件土地区段征收,涉及宪法财产权与居住自由的全面性剥夺,且同时抵触工作权与平等权。 律师熊依翎解释,土征条例第4条第1项所定的区段征收制度,有违宪疑义外,土地征收条例第4条第2项所定的「先行区段征收制度」,以及区段征收实施办法第2条、第4条、第6条至第8条、第11条等规定,更严重破坏都市计划第52条所揭示「计划引导开发建设」原则,使开发手段反而变成目的,导致「都市计划」沦为服务「区段征收」的工具。 熊依翎表示,先行区段征收制度的设计,从相关的立法理由可知,只是为降低民众抗争阻力,让需用土地人得以顺利推动区段征收。其结果不仅造成征收范围不当扩大,更可能使国家以公权力介入土地开发,形成以财政收益为目的之土地炒作。 熊依翎强调,「先行区段征收制度」不符合征收所要求的极重要公益目的,也违反了「计划引导开发建设」原则与宪法上正当法律进程的要求,已严重侵害人民受宪法保障的财产权及居住自由,应属违宪。(编辑:龙柏安)1150506 选择与事实站在一起,您的每一份赞助,都是守护新闻自由的力量 下载中央社「一手新闻」APP,即时掌握最新消息 本网站之文本、图片及影音,非经授权,不得转载、公开播送或公开传输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