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消息 (中央社记者 管瑞平 苗栗县6日电)苗栗县西湖乡某宠物餐厅犬只遭饲主不当对待案,民代呼吁动防所应将10只受害黄金猎犬没入,而非仅暂时扣留。动防所回应,秉持依法行政及动物福祉优先原则,审慎评估后续处置。 苗栗县西湖乡以黄金猎犬为主题的宠物餐厅,遭民众检举不当对待犬只,县府2日指出,根据于民国112至114年间所拍摄4段检举影像,依动物保护法裁处饲主新台币7万5000元外,并将10只犬只扣留安置,目前餐厅已歇业。 民进党立委郭昱晴、吴沛忆及苗栗县议员陈光轩今天在立法院召开记者会,主张修法提高虐待动物的刑责,并呼吁苗栗县动物保护防疫所「尽快将10只受害黄金猎犬没入,而非仅暂时扣留」。 苗栗县动防所通过新闻稿回应,5月2日基于保护动物安全必要,依法对案内犬只采取预防性保护扣留,安置于动物收容所,由专业人员持续进行健康检查、行为观察及照护评估,所有流程以保护犬只安全与健康为首要考量。 对于犬只是否应立即没入问题,动防所表示,扣留与没入的法律效果不同,前者属暂时性保护措施,即时排除动物安全风险;后者则涉及剥夺饲主所有权,须具备明确事证,并符合动物保护法规定、比例原则及正当法律进程,后续将持续搜集相关事证,并依犬只健康状况、行为评估、饲主照护能力及安置需求,审慎评估处置方向;如符合没入要件,则依法办理。 至于裁罚金额及按次、按只处罚疑义,动防所指出,此案已就目前可认定之违法事证,依动物保护法第30条裁处最高额新台币7万5000元罚锾,惟审酌现有4段影像分属不同时间、地点及行为情境,尚无法客观确认10只犬只全数为受虐对象。 县府表示,此案场所所称「宠物餐厅」为业者自称,该场所并非现行登记之特定宠物业者,亦非苗栗县核发或认证之宠物友善空间,因此并非特定宠物业评鉴或官方宠物友善空间查核机制之直接管理对象;经查,饲主饲养10只犬只中,1只老龄犬已依饲主及饲养地所在地台中市规定申请免绝育,另9只均已完成绝育,目前也查无繁殖、买卖、寄养等特定宠物业经营事实。 至于饲主曾对外募款也引发外界质疑是否有能力继续照顾犬只。县府指出,动防所将把饲主照护能力、犬只健康状况、饲养环境及后续照顾计划等因素纳入综合评估,以确保犬只安全与动物福利。 动防所强调,所有犬只后续处置将以安全、稳定照护及长期福祉为优先,包括犬只年龄、健康状况、照护成本及照顾能力评估等,都将纳为重要参考依据,持续秉持依法行政及动物福祉优先原则,审慎处置,让每一项行政作为能兼顾动物安全、程序正义及长期照护品质。(编辑:黄名玺)1150506 选择与事实站在一起,您的每一份赞助,都是守护新闻自由的力量 下载中央社「一手新闻」APP,即时掌握最新消息 本网站之文本、图片及影音,非经授权,不得转载、公开播送或公开传输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