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消息 (中央社记者 洪学广 高雄6日电)中天记者林宸佑涉收受境外势力资金制播特定议题视频,包括反罢免、攻击特定政治人物,更当白手套行贿6名现退役军人。桥检依反渗透法、贪污、洗钱等罪起诉,合并求刑12年。 检方调查,林宸佑通过经营的YouTube频道「马德有事吗?」,与网络暱称「黄厄兰」的中国籍人士合作,依指示锁定去年7月26日及8月23日投票的两波立委罢免案,制播「戳破绿共六大阴招」、「大罢免大完封」等抨击特定政党与政治人物视频。 视频议题包括反罢免、台美关税、绿营市长初选等,林宸佑除事前会将讲稿传给「黄厄兰」审核,后续也会将视频流量截屏回传请款。每部视频根据流量收取不等量泰达币,其中某支谈论民进党台南市长初选视频,更一次收取2000颗泰达币,报酬最高。统计林宸佑靠制播节目共收取4325颗泰达币,约价值新台币13万多元。 不仅如此,林宸佑自民国112年间起,还将名下5个银行帐户提供给境外势力,作为行贿国军资金信道,且每次转帐都能从中抽取新台币数百元不等报酬,借此掩饰犯罪所得洗钱,初估从中获取不法所得约16万9493元。 检方指出,林宸佑虽承认有转汇行贿军人,但辩称不知道资金来源是境外敌对势力;接受境外敌对势力指示制播节目部分则也已认罪。 检方求刑部分,林宸佑犯罪事实包括接受境外敌对势力指示制播节目,影响国内舆论走向、另接受境外敌对势力资金协助行贿军士官。前者行为涉犯反渗透法,具体求刑5年。但因犯罪接续时间相近且目的一致,法律上视为涉犯1次反渗透法。 至于接受境外敌对势力资金,以虚拟货币协助行贿军士官,其行为则涉犯反渗透法、贪污行贿、洗钱共3罪,此犯罪行为在法律上则从一重论处,也就是以3条罪名中最重刑度的论处,为求刑最重的7年。林宸佑两个犯罪事实各被求处最重5年、7年,由于犯意、行为皆不同,检方请予分论并罚,最重求刑12年。(编辑:林家娴)1150506 选择与事实站在一起,您的每一份赞助,都是守护新闻自由的力量 下载中央社「一手新闻」APP,即时掌握最新消息 本网站之文本、图片及影音,非经授权,不得转载、公开播送或公开传输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