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消息 (中央社记者 王朝钰 基隆6日电)基隆地检署侦办去年11月基隆河自来水污染案,昨天第2波侦结,追加起诉协昌企业社、淂翔公司及庆旺公司共15名被告,3间公司总计犯罪所得新台币2亿105万余元。 检察官4月8日起诉将诚公司等32名被告,认定将诚公司于水源保护区设地下工厂,经油水分离后将废油售出,并把废水排入河川,将诚公司另处理满进公司的船舶废油,并将非法处理后的废油售给满进公司。 检方今天指出,经项目小组追查,张姓兄弟于民国113年前共同经营协昌企业社,分家后,哥哥改经营淂翔公司,2间公司明知满进公司从将诚公司运来的油品,是将诚公司非法处理的废油废弃物,仍予以收受并混充为工业用油后,转售给不知情的厂商谋利。 此外,满进公司与庆旺公司合谋,佯装满进公司将收取的废油废弃物,全数运到合法厂商庆旺公司处理,以此掩饰满进公司非法处理废弃物再对外销售。项目小组针对3间公司运行2次搜索,除扣得帐册,也向法院声请扣押被告及公司财产,共扣得银行存款1425万余元及26笔不动产。 检方表示,张姓兄弟等人所为涉犯废弃物清理法规定,非法处理废弃物及申报不实罪嫌;庆旺公司实质负责人赵姓男子等人,涉犯废清法未处理废弃物开具虚伪证明、非法处理废弃物及申报不实等罪嫌。检察官昨天侦结,追加起诉15名被告,并建请法院将犯罪所得全数没收。(编辑:李淑华)1150506 选择与事实站在一起,您的每一份赞助,都是守护新闻自由的力量 下载中央社「一手新闻」APP,即时掌握最新消息 本网站之文本、图片及影音,非经授权,不得转载、公开播送或公开传输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