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消息 (中央社记者 黄国芳 嘉义市5日电)台积电嘉义厂工地发生电缆线窃案,包商庄男伙同2名员工连续犯案,且驾车欲冲撞阻挡的保全,嘉检依准强盗罪嫌起诉。全案今天移审,嘉院裁定庄男及其员工薛男羁押3个月。 嘉义地方法院表示,负债的庄男具短期间多次窃盗及销赃能力,有反复再犯之虞;薛男犯案后,删除对话纪录行为,有反复实施犯罪及湮灭证据之虞。2人均否认加重准强盗犯行,另审酌2人犯罪次数、窃得财物、窃取方式及危害社会治安程度,因此,裁定自今天起羁押3个月。 检警表示,庄男为工程行负责人,自去年12月起至今年3月间,伙同员工薛男、洪男等人,多次驾驶租赁货车进入台积电嘉义厂工地,持油压剪、砂轮机窃取电缆线,销赃金额达新台币497万7000多元。 庄男等3人于3月3日凌晨再度行窃形迹败露,为防护赃物及脱免逮捕,庄男驾车朝保全人员行进并强行冲撞闸门,随后逃往屏东销赃。警方于3月6日在工程行所承租的宿舍逮捕庄男及薛男,2人遭声押获准,后续并查获共犯洪姓男子到案。 嘉检表示,承办检察官黄天仪审酌庄男等3人,反复于指针性产业工地行窃,严重破坏社会治安及产业发展,建请求处庄男、薛男有期徒刑10年;洪男则求处9年6个月徒刑。 嘉义县警察局水上分局今天表示,庄男白天进入工区会先锁定要窃取电缆线的位置,在利用晚上持工作证进入,并以油压剪偷窃;因工区采人车分道管制规定,进入车辆1车仅能驾驶1人,其他工人需徒步,庄男犯案时,其他共犯都会躲藏在车斗内。 警方说,庄男为下游包商,知悉工区的厂商1次都会进大批的电缆线,每次犯案仅窃取少量电缆线,厂商并不会即时发现,即使厂商后来发现遭窃报警,已事隔多日,因工地每天有6000多名工人出入,且监视器不普及情况下,让庄男等人自去年12月起至今年3月3日,多次利用夜晚进入工地窃取电缆线得逞。(编辑:林恕晖)1150505 选择与事实站在一起,您的每一份赞助,都是守护新闻自由的力量 下载中央社「一手新闻」APP,即时掌握最新消息 本网站之文本、图片及影音,非经授权,不得转载、公开播送或公开传输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