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消息 (中央社记者 吕晏慈 台北5日电)为扩大公共化教保服务机构量能,财政部今天核释,由政府资本超过50%的公营公司,使用公有房地委托办理非营利幼儿园及职场互助教保服务中心,自115年起免征房屋税及地价税。 举例来说,捷运公司设立的非营利幼儿园,其使用的公有房地即可适用免征房屋税与地价税优惠。 财政部表示,因应台湾少子女化问题,行政院去年9月核定「我国少子女化对策计划2.0(115年至118年)」,各级政府应配合推动扩大公共化教保服务机构量能。 为协助政策推行,财政部先前已陆续发布解释令,核释公立幼儿园及各级地方政府委托办理的非营利幼儿园,供园舍、办公或员工宿舍使用的公有房地,以及政府机关委托非营利性质法人办理非营利幼儿园等机构使用的公有房地,均免征房屋税及地价税。 至于各机关所属公营公司,使用机关管有的公有房地委托非营利性质法人办理公共化教保服务机构,例如捷运公司设立的员工子女非营利幼儿园,财政部引述教育部说法表示,这类公营公司亦视为政府机关加速推动公共化教保服务政策的主体,因此发布解释令。 核释依公司法设立且政府资本超过50%的公营公司,委托非营利性质法人办理公共化教保服务机构使用的「公有房地」,符合要件者免征房地税,以营造友善育儿环境。 依据解释令,除须符合公营公司的政府资本超过50%,以及依幼儿教育及照顾法办理非营利幼儿园、职场互助教保服务中心等要件,公有房地管理机关亦应无偿提供公有房地供公营公司使用,同时,应无偿提供该房地供受托的非营利性质法人使用,才能适用相关规范。 财政部提醒,此类公共化教保服务机构使用的公有房地,非公营公司所有,因此应由公有房地管理机关检具公有房地无偿提供使用等证明文档,向房地所在地的地方税稽征机关提出申请。(编辑:潘羿菁)1150505 选择与事实站在一起,您的每一份赞助,都是守护新闻自由的力量 下载中央社「一手新闻」APP,即时掌握最新消息 本网站之文本、图片及影音,非经授权,不得转载、公开播送或公开传输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