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记者 王扬宇 、陈俊华台北5日电) 立法院会今天进行检察总长被提名人徐锡祥的人事同意权案记名投票表决,在国民党、台湾民众党立委投下不同意票的情况下,徐锡祥最终拿到50张同意票、61张不同意票,未达同意门槛,因此不通过。 总统府3月13日发布新闻稿,现任最高检察署检察总长邢泰钊将于5月7日任期届满,总统赖清德依法院组织法规定,提名最高检察署主任检察官徐锡祥为最高检察署检察总长,咨请立法院行使同意权。 立法院朝野党团4月17日协商后决定,今天上午进行检察总长人事同意权案记名投票表决。 投票前,民进党立法院党团干事长庄瑞雄受访表示,民进党团召开党团会议后决议,今天会进行一致性投票,党团成员会一致投下同意票,也呼吁蓝白应该让此事人事同意权案顺利通过。 台湾民众党立法院党团也在立法院议场前召开记者会。民众党团副总召王安祥表示,民众党团认为徐锡祥的内核历练较为不足,较缺乏二审检察长的历练,此外,徐锡祥曾任国安局副局长、法务部政次等,这些比较属于政务官的角色,比较担心徐锡祥如何在司法、政治上做明显区隔。 王安祥说,检察总长这个职位非常重要,事涉国家司法的公信力,民众党团用严肃心情看待这次同意权案,因此经由党团会议决议,这次人事同意权案会投下不同意票。 立法院现有113席立委,根据各党在国会的席次,国民党加上参与国民党立法院党团运作的无党籍立委陈超明和高金素梅,共54席,民进党51席、台湾民众党8席。 朝野立委在上午10时6分开始投票、上午11时5分截止投票,投开票过程顺利。关于开票结果,会议主席、立法院长韩国瑜说,今天共有112位立委领票,徐锡祥得到50张同意票、61张不同意票、1张无效票。 据了解,民进党立委吴琪铭未领票,国民党立委王鸿薇则是无效票。 根据立法院职权行使法第29条第2项规定,立法院依法行使第29条第1项规定以外的人事同意权时,不经讨论,交付相关委员会审查,审查后提出院会以记名投票表决,经超过全体立委1/2同意为通过。目前立委总数为113席,因此只要获57张同意票,即为通过。换言之,此次检察总长人事同意权案不通过。(编辑:苏龙麒)1150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