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消息 (中央社记者 王扬宇 台北5日电)立法院会今天进行检察总长被提名人徐锡祥的人事同意权案记名投票表决,在国民党、台湾民众党立委投下不同意票等情况下,徐锡祥未通过同意门槛,此人事同意权案不通过。 总统府3月13日发布新闻稿,现任最高检察署检察总长邢泰钊将于5月7日任期届满,总统赖清德依法院组织法规定,提名最高检察署主任检察官徐锡祥为最高检察署检察总长,咨请立法院行使同意权。 立法院朝野党团4月17日协商后决定,今天上午进行检察总长人事同意权案记名投票表决。 立法院现有113席立委,根据各党在国会的席次,国民党加上参与国民党立法院党团运作的无党籍立委陈超明和高金素梅,共54席,民进党51席、台湾民众党8席。 根据立法院职权行使法第29条第2项规定,立法院依法行使第29条第1项规定以外的人事同意权时,不经讨论,交付相关委员会审查,审查后提出院会以记名投票表决,经超过全体立委1/2同意为通过。目前立委总数为113席,因此只要获57张同意票,即为通过。反之,则不通过。(编辑:苏龙麒)1150505 选择与事实站在一起,您的每一份赞助,都是守护新闻自由的力量 下载中央社「一手新闻」APP,即时掌握最新消息 本网站之文本、图片及影音,非经授权,不得转载、公开播送或公开传输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