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讯 (中央社记者李先凤花莲县5日电)花莲县环境保护局去年起导入「移动式科技执法」设备,取得明确影像事证后,直接锁定违规对象,依废弃物清理法裁罚新台币1200元至6000元,盼能遏止民众乱丢垃圾陋习。 花莲县环保局表示,过去部分偏僻空地、道路边缘因人烟稀少,常沦为常态性的脏乱热点,不仅损害市容,更冲击花莲的观光形象。自114年起,针对陈情频率较高的热点,导入移动式监视设备运行全天候监控,突破过去「无人看守、取证不易」执法困境,大幅提升查处效率。 环保局以实际执法成效为例,监视设备在花莲市介寿一街连续架设9日,成功录下多起民众骑乘机车或驾驶汽车时,随手弃置保特瓶、便当盒及家庭垃圾的过程。 环保局强调,科技执法设备具备高分辨率,无论是违规行为或车牌信息皆清晰可辨,成为裁罚的最有力证据。 环保局指出,过往稽查最大困难在于难以确认行为人身分,致使查处成效受限。通过科技执法取得明确影像事证后,可直接锁定违规对象,并依「废弃物清理法」第27条规定,裁罚金额为1200元至6000元。 花莲县长徐榛蔚表示,推动科技执法并非以裁罚为目的,而是期望创建民众自律意识,让「不乱丢垃圾」成为日常习惯,共同维护整洁优质的生活环境。 环保局指出,规划于115年度持续扩大移动式监视器的部署范围,并针对脏乱点进行滚动式检讨;也鼓励民众发挥正义感,若发现乱丢垃圾等污染环境行为,可提供包含清晰车牌在内的影像事证,向花莲县环境保护局通报,查证属实者将依法严办,共同守护花莲洁净环境。(编辑:李亨山)1150505 选择与事实站在一起,您的每一份赞助,都是守护新闻自由的力量 下载中央社「一手新闻」APP,即时掌握最新消息 本网站之文本、图片及影音,非经授权,不得转载、公开播送或公开传输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