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记者 谢君临 台北5日电)花莲县刑事警察大队大队长、北市内湖分局前侦查队长刘宗仁被控泄漏侦查中案件予女性友人,北检今天传唤刘男到案说明,讯后依涉犯刑法「泄漏国防以外秘密罪」谕令10万元交保。 检警调调查,时任台北市警察局内湖分局侦查队长刘宗仁遭检举,疑似泄漏侦办中案件内容给一名女友人。另外,东湖所曾姓员警、内湖所谢姓员警、内湖分局内勤孔姓员警则疑似替友人「抽单」2次,将其遭员警迳行举发的交通违规章抽走后毁损,以规避行政罚锾。检警调现正厘清两起案件发生的时间点。 台北地检署检察官今天指挥法务部调查局台北市调查处机动站、内政部警政署督察室、北市警察局督察室、内湖分局等单位,持法院核发的搜索票,搜索刘宗仁及孔姓、曾姓、谢姓被告等4人的住居所及办公位置共8处所,并通知4人到案说明,晚间陆续移送北检复讯,全案朝刑法泄密、毁损公文书等方向侦办。 其中,刘宗仁涉犯刑法第132条第1项「泄漏国防以外秘密罪」,依法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检察官晚间讯后谕令刘男10万元交保,持续调查相关细节。 据了解,本案是内政部警政署、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内湖分局自检自清,报请北检检察官指挥侦办,目前检警调持续调查厘清中。(编辑:李淑华)1150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