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记者 刘世怡 、谢君临台北5日电)检察总长被提名人徐锡祥未通过立法院同意门槛,法务部今天表示,检察总长提名属总统职权,为维持最高检察署业务等,将循例报请行政院转呈总统指派代理检察总长。 总统府3月13日发布新闻稿,现任最高检察署检察总长邢泰钊将于5月7日任期届满,总统赖清德依法院组织法规定,提名最高检察署主任检察官徐锡祥为最高检察署检察总长,咨请立法院行使同意权。 立法院会今天进行检察总长被提名人徐锡祥的人事同意权案记名投票表决,在国民党、台湾民众党立委投下不同意票等情况下,徐锡祥未通过同意门槛,此人事同意权案不通过。 法务部官员表示,尊重立院表决结果,因检察总长提名属总统职权,为维持最高检察署业务正常运作及保障人民权益,将循例报请行政院转呈总统指派代理检察总长。 至于由谁出任总长职务代理人,依法务部先前案例,建议人选名单为最高检察署现任主任检察官;而目前最高检2名主任检察官,依期别先后分别是吕文忠、徐锡祥。当年前检察总长陈聪明请辞后,就是由资历最深的最高检主任曾勇夫代理总长职务。 法院组织法第66条规定,最高检察署检察总长因故出缺或无法视事时,总统应于3个月内重新提出人选,经立法院同意任命之,其任期重行计算4年,不得连任。(编辑:萧博文)1150505 选择与事实站在一起,您的每一份赞助,都是守护新闻自由的力量 下载中央社「一手新闻」APP,即时掌握最新消息 本网站之文本、图片及影音,非经授权,不得转载、公开播送或公开传输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