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消息 (中央社记者 林敬殷 台北5日电)民进党立委林月琴今天表示,近日接获陈情,社区大楼管委会变更规约,要求身为保母的住户,需自行下楼接访视员,警卫不能直接放行;另一个是访视督导受阻的问题,有时连地方社会局去访视都被不让你进去,呼吁政府提出跨部会指引,明确订定禁制妨碍行为的样态及处理进程。 卫福部社家署家庭支持组组长简杏蓉表示,已在4月14日立法院三读儿童托育服务法中,第13条第4项已有规范任何人都不可以规避、拒绝或妨碍主管机关跟居家托育服务中心对于居托人员的检查跟监督,甚至有罚则。由于法案尚未公告实施,现在就用儿少权法处理。社区大楼或公寓大厦可能不是很清楚社政法令,可以通过主管机关行文方式处理。 林月琴上午在立法院与彭婉如文教基金会居家托育部研发组组长李庭欣、新北市乐芙关怀协会理事游宜亲举行「社区规约卡关托育安全!保母访视受阻行之有年」记者会,一位托育人员也通过预录像片方式,陈述被社区大楼管委会及住户百般阻挠的经历。 在视频中,这位托育人员表示,她担任保母后遇到许多困难,在社区招生时被管委会阻拦,被管委会视为营业者并口头霸凌,要求支付电梯保养使用费,甚至暗示要送礼给物业业者,咨询保母中心时也爱莫能助,访视人员到府访视时,被大楼物业阻挡,让她必须带着托儿下楼,增加许多危险性。 林月琴指出,她近日接获居家托育人员陈情,社区大楼管委会变更规约,要求身为保母的住户,需自行下楼接访视员,警卫不能直接放行,但该名托育人员同时收托4位幼儿,若不把4位幼儿一起带下楼而留置家中,就违反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第51条,及居家托育服务提供者登记及管理办法中有关「专心提供托育服务」及「不得使幼儿独处」的规定。 林月琴说,另一个是访视督导受阻的问题,有时连地方社会局去访视都被不让你进去,一旦有违法超收孩子的保母,就有时间可以藏孩子。上述问题是长期存在的结构性问题,访视督导进入社区受阻,保母接送受限,各县市运行标准不一,形成制度性漏洞。 林月琴表示,她呼吁卫福部跟内政部立即共提跨部会的指引,明确规范社区管理不得妨碍合法的托育跟访视,儿托法公告实施时,应该明确订出禁止妨碍行为的样态、处理进程跟法律的效果,让制度真正有约束力,同时,在法治尚未完备时,中央要提出过渡性的措施,减少第一线运行的落差,确保访视不中断,儿童安全不会被牺牲。(编辑:苏龙麒)1150505 选择与事实站在一起,您的每一份赞助,都是守护新闻自由的力量 下载中央社「一手新闻」APP,即时掌握最新消息 本网站之文本、图片及影音,非经授权,不得转载、公开播送或公开传输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