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消息 (中央社记者吴睿骐桃园4日电)有民众在网络发文,在桃园火车站前搭乘排班出租车仅3秒就被赶下车,还被索取新台币100元车资。桃园市交通局今天表示,若查证属实,依据公路法最高可裁处业者9万元罚锾。 有女性乘客在网络发文指出,当时她在桃园火车站万寿路出口搭乘排班出租车,上车前询问司机可否到桃园机场,并得知车资约500元,没想到车子才开了3秒左右,司机突然改口要她去搭前方的公车,并索取100元车资。 女性乘客告诉司机,当下时间为下午1时30分,但公车要到2时才发车,赶时间的她需搭出租车去机场,但司机仅回复「我以为公车马上要开了」,又提出要找其他车帮忙,但到现场也只有排班出租车,女乘客拒绝后要求下车,司机才表示是因为车子快没电了,过程行驶约1分钟,且完全没有往机场方向前进,但司机却要求支付,甚至表示可以报警。 女乘客后续报警处理,待警方到场后才改搭其他交通工具离去。桃园市警局桃园分局表示,员警获报到场了解后,全案交由交通局处理后续。桃园市政府交通局说,有关民众反映出租车司机未按表收费,若民众提供数据经查处属实,将依据公路法裁处该业者9000至9万元罚锾。(编辑:张铭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