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消息 (中央社记者谢君林台北3日电)北市万华去年10月间发生群聚斗殴事件,其中李姓男子持刀刺伤刘姓男子,刘男送医不治。北检将李男起诉,法院裁定羁押禁见。由于李男羁押期将届满,北院裁定延长羁押禁见2个月。 台北地检署起诉指出,屠姓男子因不满电子烟弹所引发的谣言,与2名陈姓男子有纠纷,去年10月5日传消息要求2人说明。2名陈姓男子于同月6日另有纠纷,各自找包括屠男、李男、刘男等多人在台北市万华区昆明街聚集。 去年10月6日深夜,双方在昆明街发生推挤、拉扯,进而持辣椒水、甩棍、保温瓶、安全帽或徒手互殴。李男在过程中拿出水果刀,刺伤对方一名苏姓男子腿部后,持刀刺入刘男腹部、胸口。刘男送医后不治。 北检2月2日侦查终结,依杀人等罪起诉李男,在押中的李男移审北院,法官认定李男涉犯杀人重罪犯罪嫌疑重大,且有逃亡及串、灭证之虞,裁定羁押禁见。至于屠男、苏男、其中一名陈男及其林姓女友,则被检方依妨害秩序罪起诉。 由于李男羁押期将届满,北院法官于4月15日开庭讯问李男,李男坦承犯行。合议庭认为,李男所犯杀人罪,为最轻本刑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重罪,且有事实及相当理由足认有逃亡、勾串共犯、证人之虞,有羁押并禁止接见、通信的必要,于4月28日裁定李男自5月2日起延长羁押禁见2个月。(编辑:张铭坤)1150503 选择与事实站在一起,您的每一份赞助,都是守护新闻自由的力量 下载中央社「一手新闻」APP,即时掌握最新消息 本网站之文本、图片及影音,非经授权,不得转载、公开播送或公开传输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