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消息 (中央社记者吕晏慈台北1日电)金融总会通过最新专刊提出9项政策建言,呼吁重新查看金融营业税率及其税款使用方式、修正金融控股公司收入成本费用归属认定原则、完善连续受益人课税规定以推动家族信托发展等,盼各主管机关持续查看及关注,并纳入日后施政方案。 台湾金融服务业联合总会昨天发行「金融总会创建20周年纪念专刊」,完整记录自2005年5月25日成立至2025年有关金融建言白皮书的政策建言,其中仍有9项曾多次提案被列为持续评估或适时推动的议题。 首先,金融总会表示,财政部2014年将银行业及保险业本业营业税率由2%恢复为5%,其中3%拨入国库,2%依营业税法规定拨入金融业特别准备金,而后陆续有为兼顾银行业、保险业国际竞争力,营业税率5%适用期间不宜过长的建言,但财政部评估后仍维持5%营业税。 金融总会说明,国内金融服务业受到所得基本税额条例税率提高,整体所得税负负担已大幅增加,且未能与其他产业相同,适用各项投资抵减、税额优惠措施,若能重新查看金融营业税率并予以调降,将有助于金融服务业及其相关产业升级。 第2,对于修正金融控股公司收入成本费用归属认定原则,金融总会说明,现行课税稽征实务,仍要求金控公司就无法明确归属的营业费用及利息支出与稽征机关进行协商,未依金控公司实质营运活动及法规与经营环境的改变与时俱进,盼财政部重新查看归属及分摊成本与费用项目,以匡正金控法令及经营实质落差。 第3,为推动家族信托发展,金融总会表示,家族信托本质上为跨世代的资产规划,常因赋税不明确而无法办理,相较日本有相关税法针对连续受益人信托的赋税有所明文,台湾的税制未有核税规定,盼主管机关持续研议,就连续受益人信托的次顺位受益人所取得受益权利,究属委托人或原受益人对次顺位受益人的赠与、继承或其他转让行为等,予以厘清并释明课税原则。 第4,金融总会呼吁推动上市柜股票当日冲销证券交易税税率减半常态化,建议修正证券交易税条例相关规定,将上市柜股票当日冲销交易证券交易税税率千分之1.5征收常态化,带动证券交易市场活络,增加政府税收,并吸引优质企业在台挂牌及筹资,促进经济成长。 第5,金融总会指出,参考过往经验,调降期货交易税确实有助于带动期货市场交易量成长,税收亦回复至降税前平均水准,建议将股价类期货契约的交易税由现行10万分之2,调整为10万分之1,并修正期货交易税条例,放宽选择权的法定税率区间,将选择权契约交易税由现行千分之1调整为千分之0.5。 第6,为增加劳退新制自行提拨的比率,减轻政府财政负担及公部门人力与资源不足的压力,金融总会建议修正劳工退休金条例相关规定,于劳工退休金自行提拨部分建置公、民营并存架构,开放由民营资产管理机构设计及管理,以累积退休金为目的,并经主管机关审核通过的金融商品,供劳工选择投资。 第7,金融总会说明,现行强制运行法所定债权人声请强制运行应提出的债权及抵押权或质权证明文档,乃至于其他各款的运行名义,均排除电子签章法的适用,因此,基于考量数字金融服务发展趋势,相关主管机关宜持续检讨电子文档的排除适用规范。 第8,对于保险业资金的运用,金融总会表示,依2025年统计数据显示,保险业资金已达新台币37兆元,且海外投资比重过高,近来国际金融情势变化剧烈,海外资产避险成本节节攀升,正是引导保险业资金投入国家基础建设与转型发展的适当时机。 金融总会说明,除了投资绿能、净零产业外,因应我国少子化趋势与迈入超高龄社会之际,布局健康福祉资源,提升医疗照护服务品质,除稳定长期投资,更可通过尽职治理与议合机制改善产业经营模式,达到双赢效果。 最后,对于保险业今年接轨国际财务报导准则第17号保险合约(IFRS17)及新一代清偿能力制度(TW-ICS),金管会已修正相关行政命令,期望金管会于接轨后定期依业者实际运行情形进行制度检讨,并持续关注国际保险监理官协会(IAIS)所公布国际制度的最新发展,配合调整修正。(编辑:林淑媛)1150501 选择与事实站在一起,您的每一份赞助,都是守护新闻自由的力量 下载中央社「一手新闻」APP,即时掌握最新消息 本网站之文本、图片及影音,非经授权,不得转载、公开播送或公开传输及利用。 关键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