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消息 (中央社记者谢君林台北30日电)云云科技负责人曾志新杀害梁姓首席技术官案,北院国民法官法庭认定曾男犯罪行为恶性重大,不但使梁男家庭破裂,也使员工身心受创,考量未获家属原谅等情,今天判曾男无期徒刑。 台北地方法院判决指出,曾男与梁男因工作理念不同,屡生摩擦、嫌隙。民国113年9月至114年2月间,社群媒体出现多则贴文提及或抱怨公司内部管理、员工离职等缘由,曾男片面认定与梁男有关,因而萌生杀意,于114年2月26日中午12时许购买主厨刀1把,并将它放在公司办公位置的柜子中。 根据判决,曾男见梁男于114年3月6日在公司内部群组张贴评论公司经营的文章,又知悉梁男将于翌日离职,竟于7日下午4时许,穿上藏有主厨刀的背心前往会议室,于梁男与卢男办理交接、商议撤回文章事宜时,假藉离开会议室,行经梁男背后,持刀朝梁男头、背、颈部等处猛刺至少9刀。 判决指出,卢男见状立即上前制止、疾声呼救,曾男持刀自残,为在场之人合力制止并卸除刀具。梁男经送医急救,因肩颈部多处锐器穿刺伤、左上肺叶穿刺伤及多处肌肉损伤,导致大量出血,于同日下午5时13分许死亡。台北地检署去年6月间依杀人罪起诉曾男,并移送北院国民法官法庭审理。 庭讯时,国民法官法庭依曾志新自白及检察官、辩护人自主调查的证据,认定曾男确实有杀人罪犯行。 针对科刑审酌重点,判决指出,国民法官法庭审酌曾男犯案仅是出于自身猜忌心态,单方面将事端起因归咎于梁男,未予查证或寻求其他合法途径解决纷争,任性解决梁男生命,欲结束其自行臆测外界对公司及其个人在网络上的抹黑攻击。 根据判决,曾男与梁男为多年以专业合作共事的工作伙伴,却利用梁男信任,在会议室内趁其不备从背后偷袭猛刺多刀,且梁男欲逃离、卢男出手制止时,仍继续持刀攻击;观察梁男伤势位置分布、数量及深浅程度,足见曾男下手行凶的力道非轻,手段残忍,让梁男在过程中遭受相当大的痛苦。 此外,曾男犯行也对梁男遗族、公司员工及全体社会形成永难弥平的憾事,犯罪情节严重。因此,合议庭认为,本案责任刑上限即应归属于处断刑幅度内的高度区间,即除死刑之外的最严重处罚。 判决指出,国民法官法庭审酌曾男所为,是因适应障碍症合并焦虑与忧郁情绪所致,犯后坦承犯行,虽具社会复归可能性,但仍有风险因子存在,对于未来生活有现实感不足或过度正向预期,无法排除未来在面对困境时,是否再作出与本案相同的决定,因此,关于曾男有利因子仅有小幅度削减处断刑幅度上限的情形。 另外,梁男家属虽与曾男成立调解,但是出于不愿讼累的态度,并未原谅曾男,即无从为量刑的有利认定;因此,合议庭综合考量后,虽可小幅度下修责任刑,但无从撼动本案的责任刑上限,因此量处曾男无期徒刑及声明褫夺公权终身。本案得上诉。(编辑:李淑华)1150430 选择与事实站在一起,您的每一份赞助,都是守护新闻自由的力量 下载中央社「一手新闻」APP,即时掌握最新消息 本网站之文本、图片及影音,非经授权,不得转载、公开播送或公开传输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