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消息 (中央社记者苏木春台中30日电)时任台中大甲警分局日南派出所巡佐的曾姓男子,去年初前往查缉选物贩卖机违规案,却侵占被扣押价值新台币600元的财神爷公仔,案经检方侦办后,28日依贪污罪起诉。 曾男为台中市警察局大甲分局日南派出所巡佐,案发后已遭停职。台湾台中地方检察署起诉书指出,民国113年12月间,大甲分局接获民众检举指辖内「欢乐娃娃屋」店内摆设的选物贩卖机,有违反电子游戏场业管理条例等情形,因而安排曾男等人前往运行临检勤务。 警方到场发现店内摆放的选物贩卖机,有5台游玩方式具有「射幸性」(不确定性),而通知场所吴姓管理人到场,并当场将选物贩卖机5台、公仔10个等物品扣押,运回派出所公务机车停车棚。 曾男114年1月3日上午步行至公务机车停车棚,伸手进入扣押的选物贩卖机内,取出扣案价值600元的财神爷公仔,并将包装外盒弃置在停车棚旁置物堆上,再将财神爷公仔侵占入己。 另名警员隔日发现扣押物短少,经调阅监视器画面发现为曾男取走,便由主管通知曾男将公仔放回原位,但因原本包装外盒已被回收业者收走,曾男先将公仔装入粉红色长方形外盒,再放入选物贩卖机内。 曾男再前往购买盒装财神爷公仔,回到公务机车停车棚后,将新购的财神爷公仔置换扣案财神爷公仔后,将扣案财神爷公仔带回住处。案经警方派员至曾男的住所,起出遭侵占的财神爷公仔,警询后依违反贪污治罪条例将曾男送办。 检方侦办后,依据证人证词、查扣证物与监视器画面等证据,28日依贪污罪起诉曾男。检方审酌,曾男在侦查中自白犯行,并自动缴交全部所得财物且情节尚属轻微,建请法院减轻其刑。(编辑:黄名玺)1150430 选择与事实站在一起,您的每一份赞助,都是守护新闻自由的力量 下载中央社「一手新闻」APP,即时掌握最新消息 本网站之文本、图片及影音,非经授权,不得转载、公开播送或公开传输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