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消息 (中央社记者吴欣纭台北30日电)明天是五一劳动节,劳动部今天表示,劳动节为国定假日,若当天是劳雇双方原约定工作日,雇主应给予劳工休假,当日工资照给;雇主若征得劳工同意上班,也应加倍发给工资。 依「劳动基准法」第37条规定,内政部所定应放假纪念日、节日、劳动节及其他中央主管机关指定应放假日,均应休假,工资照给。 劳动部发布新闻稿指出,5月1日劳动节为国定假日,若当天为劳雇双方原约定工作日,雇主应给予劳工休假,当日工资照给;雇主如征得劳工同意在劳动节当天出勤,工资应依法加倍发给。 至于劳动节如适逢劳工「例假」或「休息日」,劳动部表示,雇主应在其他工作日给予劳工补假一天,补假当天性质为国定假日,劳工休假工资照给;如补假当日有出勤,工资也应加倍发给。 劳动部说明,今年劳动节在周五,劳雇双方如约定周一至周五为工作日、周六为休息日、周日为例假的出勤模式,会形成3天连假。 劳动部也以这样的出勤模式,解释劳工在3天连假出勤的工资给付规定。若在5月1日出勤,当天性质为国定假日,依劳动基准法规定,休假日出勤应加倍发给工资;若在5月2日出勤,性质为休息日,劳工出勤前2小时必须加给1又1/3、后6小时则是加给1又2/3。 至于5月3日性质为例假,劳动部表示,非有天灾、事变或突发事件,不得使劳工于例假出勤工作。 劳动部提醒,由于各事业单位营运方式及排班态样多元,工作日、例假及休息日之安排也有不同,个案上仍有差异,雇主应就各该假别期日,与劳工明确约定,以利厘清劳工出勤工资给付标准,减少争议发生。 劳动部强调,劳动节连假期间出勤及工资给付,事业单位应依法办理,雇主如有违反相关规定,劳工可检具相关事证,就近向当地劳工行政主管机关或劳动部1955专线提出申诉。(编辑:吴素柔)1150430 选择与事实站在一起,您的每一份赞助,都是守护新闻自由的力量 下载中央社「一手新闻」APP,即时掌握最新消息 本网站之文本、图片及影音,非经授权,不得转载、公开播送或公开传输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