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消息 (中央社记者李先凤花莲县29日电)振兴产业、活络经济,花莲县寿丰乡公所将普发乡民振兴关怀金新台币2000元,预计发送人数1万6597人,领取至5月29日(含)截止;逾期未领者视同放弃权利,不再发给。 寿丰乡公所在民国114年曾发振兴关怀金1000元,乡长曾淑懿表示,今年花莲接连遭遇地震、通膨、观光业不景气、产业冲击等经济压力,与代表会研议如何振兴产业、带动民生消费,经代表会提案,通过发放振兴关怀金2000元。 乡公所表示,发放对象为115年1月31日(含当日)前已设籍寿丰乡的民众,全乡15村共7648户,预计发送人数1万6597人,总计发放金额为3319.4万元。 发放日期为5月23日起至29日止,逾期未领取者视同放弃权利,不再发给;符合资格于领取振兴关怀金前死亡者,不予发放。 今年除寿丰乡之外,花莲县富里乡公所也将于5月19日起发放振兴经济金,每人新台币3000元,约9500人受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