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消息 (中央社记者姜宜菁云林县29日电)以曾姓男子为首的诈骗集团,利用假投资结合假币商面交手法行骗,云林地检署指挥项目小组搜证,逮捕台湾区负责人庄男和刘男等10人,日前侦结依诈欺取财罪等起诉庄男等10人。 云林地检署今天发布新闻稿指出,有诈欺集团在云林地区从事诈骗取财活动,由检察官林柏宇指挥云林县警察局刑警大队侦二队及虎尾分组共组项目小组侦办。 项目小组从去年10月间起,由基层车手沈女(44岁)、郭男(40岁)、黄男(47岁)等人查起,溯源查得在现场负责向车手收取诈骗款项并运行监控的另一名曾男(37岁),以及负责统筹运作并招募曾男的上层干部林男(31岁)。 经检警陆续拘提到案后,认沈女等涉犯组织犯罪、加重诈欺及洗钱等罪嫌重大,向云林地院声押,沈女、曾男及林男裁定羁押获准,并已先行提起公诉。 检警持续扩大溯源侦办,今年1月间拘提此案诈欺组织台湾区负责人庄男(26岁)及刘男(27岁)到案。集团首脑曾姓男子(28岁)长期在国外遥控诈团运作,检方已发布通缉。 检警调查,庄男及刘男分别负责招募监控手及收水手,并全权掌控诈骗所得的核对及薪资发放,属于组织内核成员,检方讯后,向云林地院声请羁押获准。后续又缉获多名收水手到案。 检方表示,诈骗集团先盗用被害人亲友的社群帐号,以「博取信任」方式引诱其下载假投资APP,再安排车手假扮「实体币商」进行多次当面交易,营造获利的假象。 检警清查有4名被害人年龄从30至40多岁,其中有1人数月间陆续投入高达新台币1580万元。检方日前侦查终结,将庄男、刘男等10人依诈欺取财罪、洗钱防制法等罪嫌起诉。(编辑:李淑华)1150429 选择与事实站在一起,您的每一份赞助,都是守护新闻自由的力量 下载中央社「一手新闻」APP,即时掌握最新消息 本网站之文本、图片及影音,非经授权,不得转载、公开播送或公开传输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