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记者郑维真彰化29日电)大甲妈遶境活动18日深夜在彰化市发生冲突,造成3名员警受伤,彰化地方检察署今天表示,全案侦查终结,将陈姓男子等5名被告,依涉犯妨害公务等罪嫌提起公诉。 根据彰化地检署起诉书,陈姓男子、柯姓男子及叶姓兄弟于18日从台中市前往彰化县彰化市民生地下道附近要参与遶境活动,4人抵达彰化市后,先在路旁领取橘色宫庙上衣,再前往某议员服务处用餐,之后到自强路与自强路195巷口等候銮轿抵达。 曾姓现役军人因友人邀请,当天下午也从台中市前往该议员服务处,与橘色宫庙上衣团体参与遶境活动。 起诉书指出,大甲妈祖銮轿因故延至晚间10时50分才抵达案发地点,接驾信众因人群拥挤已互有推挤情事。 陈姓男子、柯姓男子、叶姓兄弟及曾姓男子等5人为上前抢轿,均明知穿警察背心的彰化县警察局彰化分局员警正在运行维安勤务,竟基于妨害公务、伤害、毁损等犯意,先由叶姓兄弟及柯姓男子与员警发生推挤并叫嚣,叶姓兄弟还怂恿其他穿橘色宫庙上衣民众向警方推挤。 员警上前制止之际,陈姓男子竟徒手挥打,并以手肘击打萧姓侦查队长脸部,导致其受有脑震荡及鼻骨闭锁性骨折等伤害,并推倒邱姓分队长,在场员警见状,随即上前压制逮捕陈男。 柯姓男子见陈男遭压制,推挤并殴打邱姓分队长,造成分队长左侧手肘擦伤及双侧膝部擦伤等伤害;曾姓男子则徒手殴打黄姓警员,致其受有左侧眼球及眼眶组织钝伤等伤害,并打落分队长眼镜,致镜片磨损、镜脚变形,受有修缮费用新台币1万元损害。 彰化地检署指派检察官指挥彰化分局、内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侦查第六大队(中部打击犯罪中心)侦办。检方表示,目前羁押中的陈姓男子与柯姓男子、曾姓男子均涉犯刑法妨害公务及伤害等罪嫌,曾男另犯刑法毁损罪嫌,叶姓兄弟涉犯刑法聚众妨害公务在场助势罪嫌,依法提起公诉。 检方说,宗教盛典本是安定人心的力量,但信仰热情绝非暴力滋事借口,公权力不容挑战,对任何违法脱序行为,彰检将与警方合作迅速严办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