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记者吴欣纭台北28日电)媒体日前报导,职安法7月1日上路,并将规定营建工地仅持职安卡的劳工才能进入工地,劳动部今天澄清,相关规定设有缓冲期1年,将以「优先宣导、辅导为主」原则推动。 中国时报日前以「未持职安卡进工地最重罚300万」为题报导指出,职安法新修正条文将于7月1日上路,劳动部预告修正「营造安全卫生设施标准」,规定营建工地应管制仅有持职安卡的劳工,才能进入工地,违者最高可开罚新台币300万元,更称营建业者认为新制上路过于仓促。 对此,劳动部职安署今天特别通过文本消息指出,此制度是配合职业安全卫生法及相关子法修正推动,预计从今年7月1日起施行,目的是强化营造作业劳工进场前的基本安全卫生教育训练,但考量事业单位落实上述规定还需适应期,制度施行后将规划为期1年缓冲期。 职安署也说,此制度是参考国际作法创建,像是英国制度及新加坡安全通行证制度,内核为「先受训、后上工」,规定劳工须完成至少6小时营造作业安全卫生教育训练并取得职安卡,才能进入工地作业,以从源头降低职业灾害风险。 职安署强调,后续将以「优先宣导、辅导为主」原则推动,除了加强扩大办训管道及资源外,并协助营造业者盘点工地人员受训持卡情形,逐步创建进场管制机制,且对于中小型营造事业单位或无一定雇主劳工也将规划提供免费训练课程。 职安署表示,此制度推动并不以处罚为主要目的,目前草案在预告期间,后续除持续搜集各方意见研议纳入修正条文外,也规划相关配套措施,以协助事业单位落实法遵。(编辑:李亨山)1150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