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记者叶臻桃园28日电)民进党籍前桃园市议员吴宗宪涉嫌诈领助理费达新台币1451万余元。桃园地方法院审结,依3次共同犯利用职务机会诈取财物罪判处应运行3年徒刑、褫夺公权4年,不可缓刑,可上诉。 桃园地检署调查,吴宗宪自民国91年至111年议员期间,与担任公费助理的范姜姓女子共同虚伪申报人头助理。诈领的1451万余元被用来买股票、支付儿女赡养费、服务处和日常生活开销。 判决书指出,法院审理时,吴宗宪及其7名共犯对犯罪事实均供认不讳。除吴宗宪不符缓刑要件外,其余被告均依法谕知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