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政府研究发展考核委员会前主委蒙志成在职期间涉嫌使用「为民服务费」6万2240元,作为私人聚餐等非公务用途,台南地方法院今天判处应运行刑2年,缓刑5年,全案可上诉。 蒙志成原是成功大学政治学系副教授,2024年7月接任台南研考会主委,去年6月爆发涉贪案后辞职返校;对于一审判刑,成大告诉中央社记者,目前蒙志成已辞职,非成大教职人员,校方不评论。 台南地检署侦办蒙志成涉贪案,蒙志成的李姓妻子也被列为共犯,2人都被起诉。台南地院今天判决,蒙志成犯23次利用职务上机会诈取财物罪各判刑1年9月,褫夺公权3年;1次利用职务上机会诈取财物未遂罪判刑1年2月,褫夺公权3年;2次公务员犯对主管事务图利罪各判刑1年4月,褫夺公权3年。应运行刑2年,缓刑5年,并应向公库支付新台币15万元,缓刑期间付保护管束。褫夺公权3年。 李姓妻子犯3次利用职务上机会诈取财物罪各判刑1年,褫夺公权2年。应运行刑1年2月,缓刑3年,并应向公库支付5万元,缓刑期间付保护管束。褫夺公权2年。 台南检调去年6月搜索传讯蒙志成及妻子2人,漏夜侦讯,讯后分别以50万元及5万元交保,并限制出海、出境。蒙志成交保后立刻请辞研考会主委。南检侦结起诉时表示,蒙志成夫妻坦承犯行,深表悔意,侦查中已缴回全數犯罪所得共6万2240元,涉犯數罪各次金额也都在5万元以下,请求量处适当之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