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讯 (中央社记者张荣彰台南28日电)4名中国渔民从柬埔寨驾船出航,在泰国湾转运498块海洛因及399包大麻等大量毒品,行经东沙海域被海巡署缉获送办,台南地方法院今天分别判刑17年至无期徒刑,全案可上诉。 台南地院今天判决,孙姓男子共同运输第一级毒品,处有期徒刑17年。李姓男子共同运输第一级毒品,处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侯姓男子共同运输第一级毒品,处有期徒刑17年6月。吴姓男子共同运输第一级毒品,处有期徒刑18年6月。 台南地院指出,这4名中国渔民受人雇请出海接运不详货物,由孙男担任船长,去年9月3日驾驶柬埔寨籍「YAMA68」渔船,从柬埔寨西哈努克市某处码头出航,隔天中午航行至泰国湾指定海域和不详船舶并靠,装载498块海洛因、399包大麻、15包硝甲西泮等大量毒品。 这艘满载毒品的渔船13日下午5时许航行至东沙海域等待晚间和他船接运时,遭海巡署缉获,押解至台南市安平商港清舱搜索,起出大量毒品后送办。(编辑:张雅净)1150428 选择与事实站在一起,您的每一份赞助,都是守护新闻自由的力量 下载中央社「一手新闻」APP,即时掌握最新消息 本网站之文本、图片及影音,非经授权,不得转载、公开播送或公开传输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