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消息 (中央社记者林长顺台北27日电)台积电离职工程师陈力铭、在职工程师吴秉骏、戈一平、陈韦杰等人涉泄漏关键技术,遭检方依违反国安法等罪起诉。智能财产及商业法院今天依违反国家安全法等罪,判处陈力铭有期徒刑10年,可上诉。 另外,吴秉骏、戈一平分别判3年、2年徒刑;台积电工程师陈韦杰判刑6年、东京威力员工卢怡尹判刑10月,缓刑3年,支付公库新台币100万元;东京威力公司判处罚金1亿5000万元,缓刑3年,支付台积电1亿元、支付公库5000万元。 台湾高检署智能财产检察分署起诉指出,陈力铭曾任台湾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12厂良率部门工程师,离职后进入台积电的半导体制造设备供应商东京威力科创股份有限公司行销部门。 检方表示,陈力铭于民国112年下半年至去年上半年,为了替东京威力公司争取成为台积电先进制程更多站点设备供应商,多次要求当时在职的台积电工程师吴秉骏、戈一平提供关键技术与营业秘密,拍摄重制后俾利东京威力公司检讨改善蚀刻机台表现,以争取台积电2纳米制程蚀刻站点供应量产机台资格。 台积电发觉异常后内部调查,怀疑在职与离职员工非法取得关键技术与营业秘密,去年7月8日提告。智财分署检察官同年7月25至28日指挥调查局发动搜索、约谈,讯后将陈力铭、吴秉骏、戈一平声请羁押禁见获准。 智财分署于去年8月27日依营业秘密法意图域外使用而窃取营业秘密罪、窃取营业秘密罪、国家安全法国家内核关键技术营业秘密之域外使用罪起诉3人,并求处陈力铭应运行有期徒刑14年、吴秉骏应运行9年徒刑、戈一平7年徒刑。 检方后续认定东京威力科创对陈力铭负有监督责任,但除内部规定不足,未尽力为防止行为,应负法人刑事责任,涉犯国安法等4罪嫌,追加起诉,建请罚金刑新台币1.2亿元。 检方后来为厘清东京威力科创是否符合国安法所称「尽力为防止行为」要件,发觉东京威力科创云端硬盘内尚存有台积电的国家内核关键技术,即「14纳米以下制程之IC制造技术及其关键气体、化学品及设备技术」等营业秘密数据。 智财分署今年1月间再追加起诉陈力铭、台积电员工陈韦杰、东京威力科创及员工卢怡尹,对陈力铭、陈韦杰分别求处7年徒刑、8年8月徒刑,涉灭证的卢怡尹求处1年徒刑、东京威力科创建请罚金刑2500万元。(编辑:陈清芳)1150427 选择与事实站在一起,您的每一份赞助,都是守护新闻自由的力量。 下载中央社「一手新闻」APP,即时掌握最新消息。 本网站之文本、图片及影音,非经授权,不得转载、公开播送或公开传输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