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消息 (中央社记者苏木春台中27日电)张男与林男疑有毒品买卖纠纷,昨天在台中地院附近路旁的车上谈判,过程中张男对林男开枪后逃逸,林男送医;警方循线逮捕张男,检方侦办后依杀人未遂等罪向法院声押禁见获准。 台湾台中地方法院今天晚间召开羁押庭审理后,认定张姓被告有羁押原因与必要,晚间9时裁定收押禁见。 检警查出,46岁张姓男子案发前,在台中地院附近西区四维街与府后街口,自27岁林男的自小客车副驾驶座上车后,双方于车内谈判,接着张男在车内朝林男腹部开1枪,随即下车徒步逃逸。 警方获报到场后,发现27岁林姓男子腹部中枪、意识清楚,立即送往中国医药大学附设医院救治。检警研判,张男与林男疑有毒品买卖纠纷,因而发生冲突。 张男经警询后,今天下午移送台湾台中地方检察署侦办,案经检方复讯后,认定他涉犯刑法杀人未遂、枪砲弹药刀械管制条例等罪嫌重大,有逃亡、湮灭证据、勾串共犯及反复实行杀人或伤害等犯罪之虞,向法院声请羁押禁见。(编辑:管中维)1150427 选择与事实站在一起,您的每一份赞助,都是守护新闻自由的力量 下载中央社「一手新闻」APP,即时掌握最新消息 本网站之文本、图片及影音,非经授权,不得转载、公开播送或公开传输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