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台北27日电)欧盟执委会3月发布「工业加速器法案」。中国商务部今天表示,已向欧盟执委会表达中方的严正关切,并建议欧方删除法案中对外国投资者的歧视性要求等;若欧方执意推动成法,中方将进行反制。 中国商务部新闻今天发布,「商务部发言人就欧盟『工业加速器法案』相关问题答记者问」。 中国商务部发言人表示,商务部24日向欧盟执委会正式提交了对欧盟「工业加速器法案」の评论意见,表达了中方正式立场和严正关切。 该发言人表示,中方认为,法案对外商投资电池、电动汽车、光伏(太阳能)、关键原材料4大新兴战略行业设置了诸多限制性要求,并在公共采购和公共支持政策中设置了「欧盟原产」的排他性条款,构成了严重的投资壁垒和制度性歧视。 中方在评论意见中指出,法案主要存在三个问题,一是涉嫌违反最惠国待遇、国民待遇等基本原则,并违反「1994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等多项协定规则。 二是中国投资者将遭受歧视,有违商业自愿和公平竞争等市场经济基本原则,更有违中欧领导人关于妥处摩擦分歧的重要共识,严重影响中企对欧投资预期。三是将拖累欧盟绿色转型进程,并对多边贸易规则带来新冲击。 该发言人表示,中方建议欧方删除法案中对外国投资者的歧视性要求、本地含量要求、强制转让知识产权和技术要求、公共采购限制政策等内容。 该发言人又指,中方将密切关注相关立法进程,并愿与欧方就此进行对话沟通。如欧方无视中方建议,执意推动其成法,损害中方企业利益,中方将不得不进行反制,坚决维护中企合法权益。 欧盟执委会今年3月「工业加速器法案」(IAA),当中订明超过1亿欧元的外国直接投资且产业占全球产能40%以上的企业,例如电动车等产业,将设置新的投资审查条件。 该法案仍须经由欧洲议会与欧盟理事会讨论、谈判,双方达成共识并通过后,才成为正式法律并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