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记者吴睿骐桃园26日电: 桃园分局今天表示,酒后骑乘自行车或微型电动二轮车等「慢车」,也属违规,已列为重点执法,4月份至今查获4件违规,最高可处新台币2400元罚锾,甚至可能触犯刑法公共危险罪。 桃园市警局桃园分局发布新闻稿表示,近年「酒后不开车」观念普及,但仍有少数民众心存侥幸,以为骑乘自行车或微型电动二轮车等「慢车」,可规避酒驾取缔。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规定,慢车驾驶人酒测值超标,将处1200元至2400元罚锾;若拒绝接受酒测,将面临4800元重罚。 桃园分局说,已将慢车酒驾列为重点执法项目,4月至今共查获4件慢车酒驾违规,警方除依法开立罚单,并将当场移置保管车辆;若民众违规骑乘属「动力交通工具」的微型电动二轮车或电动辅助自行车,吐气酒精浓度达0.25mg/L以上,将另触犯刑法公共危险罪,依法移送法办。 警方呼吁,无论驾驶汽机车,或是骑乘慢车及电动滑板车等个人行动器具,酒后上路都属危险行为;饮酒后,务必寻求代驾或搭乘大众运输工具。桃园分局将于辖内各易肇事及易饮酒路段,加强执法与宣导,期盼民众共同遵守法规,切勿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