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消息 (中央社记者赖于榛台北25日电)国家人权委员会启动系统性访查乐生疗养院、大观社区等7件公产迫迁案,今天举行公听会。受托研究的学者说明,目前访查发现4项争议,包含沟通不足、差别待遇、未提供被迫迁居者法律等协助,以及政府收回土地前,对当事案例居住的权利义务关系认定落差极大。 人权会2月启动华光社区、台北卧龙街、板桥大观社区、蟾蜍山聚落、新店瑠公圳、三峡龙埔里刘家、乐生疗养院等7件公产迫迁案件系统性访查,委托台北大学不动产与环境城乡系副教授何彦升进行研究,今天则邀请被迫迁居民、协力团体、专家学者等出席公听会,盼通过公开实证,厘清制度落差。 台北卧龙街案刘姓代表说,当年配合市府搬迁安置,后续市府却以不实的户籍数据否认安置措施,要求被安置的居民拆屋还地、赔偿不当得利。 新店瑠公圳案委任律师说,监察院110年就指瑠公农田水利会在此案有疏失,政府过错应自行因应,不能让民众承担。 三峡龙埔里案刘姓代表说,他们一家五代在当地以农耕维生,突然被指占国有地,为不背负污名已失去土地权、赔偿不当得利、开始租赁公有土地,但去年租赁契约到期,到现在续约申请都还没有下文,连表达意见的资格都没有,真心希望市府停止再三迫害。 政治大学地政学系特聘教授徐世荣表示,国有财产法民国50几年才实施,施行细则直到59年3月27日才推出,政府可以思考网开一面,且如今政府已开始进行公地放领,要审慎思考避免一边放领土地却又一边剥夺民众权益。 何彦升表示,目前发现的争议与需要厘清的争点共4项,包含一,政府收回土地前,对于该案例居住的权利义务关系,住民与机关认定有极大差异;二,各单位对同一区域住民居住权利的因应方式不同,差别待遇让合理性备受质疑。 何彦升说,三,政府直接以民事诉讼要求拆屋还地等,协商沟通不足,将公法行为义务遁入私法诉讼的作为,也让民众高度不满;四,迁居对于民众的身心影响极大,政府机关却未能提供必要的法律、医疗、救助、社会等扶助。 人权会委员田秋堇说,虽然这届监委7月底卸任,但此系统性访查会持续进行,预计6月底完成深度访谈以及期中报告书、7月办理深度访谈成果初稿说明会、7月至9月办理专家咨询与数据分析、11月进行成果说明会,年底完成系统性访查报告书。(编辑:谢佳珍)1150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