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官员昨日表示,「社会救助法」草案将「流浪乞讨人员」的表述修改为「流散人员」,理由是流浪乞讨人员数量明显减少,现在多为「暂时遇困人员」。消息一出,在中国社群引发群嘲;许多网友讥称,改为「待富人员」更贴切。 中共建政后,对农村涌入城市的游民实施强制收容遣送,称他们是「盲流」。1982年,中国国务院颁布办法,将游民定义为「流浪乞讨人员」并沿用至今。人大法工委发言人施春风表示,随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传统流浪人员减少,目前多为走失或务工无着的「暂时遇困人员」。他称改名更准确、中性,且不涉及制度调整。 然而,官方数字背后是中国内需疲弱、就业形势严峻。社群频传农民工涌入城市找不到工作、露宿街头。消息传出后,微博讨论区一面倒群嘲,网友称「这一改,世上以后就没有乞丐了」,「汉字博大精深都用在这种事上」。不少人提到,中国现在没有失业,只有「灵活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