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消息 (中央社记者蔡智明云林县24日电)云林地检署日前接获台湾高铁公司通知发现异常退票情形,追查发现林男、赖男等5人诈团利用高铁退票机制洗钱,掩饰及隐匿犯罪所得来源。全案侦结依法起诉并建请从重量刑。 云林地检署今天发布新闻稿表示,接获高铁公司告发后,检察官指挥内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侦查第六大队、彰化县警察局员林分局组成项目小组,深入追查。经调阅高铁PNR订票系统数据并与台新银行金流交叉比对分析,成功还原整体犯罪脉络。 检方说,林男、赖男等5人组成的诈骗集团,自114年6月21日起,通过社群媒体(如Instagram、脸书)散布中奖通知、网购实名认证及兑换人民币等消息,诱使刘姓等8名被害人陷于错误,依指示以「台湾PAY」进行付款。 检方指出,被害人所支付款项被转为订购高铁长程商务舱车票。嗣后诈团成员分别前往云林、苗栗、板桥、桃园、台中等地高铁车站,临柜办理退票以换取现金,总计换取新台币26万元,借由多点分散之方式制造金流断点,企图掩饰及隐匿犯罪所得来源。 检方表示,于侦办过程中发现,该集团于犯罪初期曾研议利用「购买机票后退票」方式进行洗钱,惟考量机场据点较少,且安检与身分查验严密,频繁退票行为易遭国境管理机关察觉,遂改采据点密集、进出人流庞大之高铁车站作为洗钱场域。 检方强调,此种结合交通运输系统与支付工具之洗钱模式,手法新颖,且通过跨县市流动操作,大幅增加检警追查难度。本案被告林姓犯嫌等5人,已涉嫌违反组织犯罪防制条例、刑法共同诈欺取财罪及洗钱防制法。 检方说,审酌被告等人正值青年,具谋生能力,却不思正途,分工合作从事诈欺及洗钱行为,助长诈骗犯罪蔓延,严重破坏社会信赖及金融交易秩序,已建请法院就其各次犯行均从重量刑,建议判处有期徒刑2年以上,以资儆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