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消息 (中央社记者汪淑芬台北24日电)农业部日前已宣布,5月1日起,禁止一般家庭饲养浣熊、河口鳄、蝮蛇科及蝙蝠蛇科等高度危险动物。农业部提醒,既有饲主应于明年4月30日前完成登记,违者可罚新台币5至25万元。 农业部于3月10日公告修正「指定禁止饲养输入或输出之动物」,5月1日起,禁止一般家庭饲养浣熊、河口鳄、蝮蛇科及蝙蝠蛇科等高度危险动物,主要考量这些动物多具剧毒或高度攻击性,逸逃或弃养将对动物福利与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威胁,禁止一般家庭饲养。 农业部今天发布新闻稿,今年5月1日前已饲养浣熊、河口鳄、蝮蛇科及蝙蝠蛇科的饲主,应于116年4月30日前,至农业部「宠物登记管理信息网-禁养动物登记系统」完成登记,再由动物所在地县市政府派员现场确认动物状况,完成备查后即可合法续养至动物终老。 农业部说,逾期未登记而私自饲养繁殖者,依法可处5万元以上25万元以下罚锾。 农业部统计,至115年4月20日,已有83只浣熊、23只河口鳄、5只蝙蝠蛇科及5只蝮蛇科动物完成登记。(编辑:林恕晖)1150424 选择与事实站在一起,您的每一份赞助,都是守护新闻自由的力量 下载中央社「一手新闻」APP,即时掌握最新消息 本网站之文本、图片及影音,非经授权,不得转载、公开播送或公开传输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