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园市李姓男子因杀害欧姓女友遭判刑18年6月入监,假发布狱后,又在去年勒毙周姓前女友。桃园地检署今天侦结,以家暴杀人罪起诉,由于为5年内再犯,建请依累犯规定加重其刑。 现年49岁的李男18年前因不满被分手勒毙欧姓女友,民国97年12月31日被判有期徒刑18年6月,李男在98年6月9日入监运行,108年12月6日假发布监,去年9月5日保护管束期满。 桃园地检署起诉书指出,李男在113年间与周女交往、同居,去年8月间分手;李男因不满被甩,去年11月10日凌晨6时许至周女平镇区住处附近,等周女出门要骑机车、弯腰放包包之际,用自备的围巾将周女勒死。 起诉书指出,李男随后将周女遗体搬移至附近空地草丛,并用自备的水果刀自残胸、颈、手腕等处后昏迷;李男在下午苏醒后报案自首,周女到院时已无呼吸心跳、声明不治。 起诉书指出,李男所为涉犯家庭暴力防治法、刑法之家庭暴力罪之杀人罪,且是在前案徒刑运行完毕后,5年以内故意再犯本件故意杀人の同质性、有期徒刑以上之罪,为累犯,今天侦结起诉,并建请依累犯规定加重其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