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消息 (中央社记者黄巧雯台北24日电)高公局前分局长赖荣俊因涉长期收贿遭监察院弹劾,监察院另纠正高公局。高公局今天表示,尊重并虚心接受,对制度性漏洞与人员管理持续精进,已滚动检讨精进内部采购流程控管。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前分局长赖荣俊3月因涉长期收贿等,遭监察院全票通过弹劾,监察院日前也通过纠正高公局机制失灵。查案监委蔡崇义今天通过新闻稿指出,高公局内部采购与监督机制形同虚设,案发后更准其复职,严重打击政府廉洁信誉。 高公局发布新闻稿说明,此案当事人是在110年以前收受厂商贿赂,经接获检举后即主动调查,并移请司法机关侦办,案经彰化地检署于110年间发动搜索后,高公局全力配合调查。 高公局指出,后续当事人因案羁押后即依公务员惩戒法第4条第1款规定停职;当事人在111年遭起诉后,旋即召开考绩委员会审议,核予当事人一大过处分,复依公务员惩戒法报上级机关移付惩戒并调离原职。 高公局表示,案发后立即主动查核比对当事人历年财产申报情形报请法务部裁罚,并全面清查查看案关采购契约内容,并针对案关15家厂商涉嫌行贿、以诈术或合意围标等不法情事,依政府采购法规定办理没收押标金、扣罚不正利益及停权处分,向厂商追缴及扣罚款项约新台币1亿1847万余元,并将涉案厂商刊登政府采购公报予以停权3年。 针对内控机制,高公局表示,在案发后历年滚动检讨标准作业进程,精进内部采购流程控管,已依采购金额级距订定授权核定原则,并订定采购作业加强稽核计划。 高公局指出,针对采购金额达100亿元以上巨额采购案件,已于国1甲、国7及国1杨头高架段成立采购廉政平台,增进机关行政透明、强化监督机制。 有关监察院就此案所提纠正案,高公局表示,高度尊重且虚心接受,针对监察院点明的各项制度性漏洞与管理不当之处,如工程派驻人员管理等,将列为重点精进项目,持续检讨改进,以达「交安、公安、廉安、资安」四安并进的施政目标,持续精进提升公共工程廉能品质。(编辑:管中维)1150424 选择与事实站在一起,您的每一份赞助,都是守护新闻自由的力量 下载中央社「一手新闻」APP,即时掌握最新消息 本网站之文本、图片及影音,非经授权,不得转载、公开播送或公开传输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