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消息 (中央社记者赖于榛台北24日电)交通部高公局前分局长赖荣俊3月因涉长期收贿等,遭监察院全票通过弹劾,监察院日前也通过纠正高公局机制失灵。查案监委蔡崇义今天通过新闻稿指出,高公局内部采购与监督机制形同虚设,案发后更准其复职,严重打击政府廉洁信誉。 彰化地检署在民国111年间,查出赖荣俊涉嫌向营造业者收贿,依违背职务收贿等罪将他起诉;交通部并注销赖荣俊于104年获选模范公务员资格。监察院3月以赖荣俊收受厂商贿赂共新台币823万元、泄漏采购秘密信息、利用厂商派驻人员处理私人款项等违失情节重大,通过弹劾提案,将赖荣俊移送惩戒法院审理。 监委蔡崇义、王幼玲、叶宜津今天通过新闻稿指出,监察院14日也通过纠正高公局内部采购与监督机制形同虚设,且案发后让赖荣俊复职,严重打击政府廉洁信誉,要求高公局彻底检讨改善。 监委表示,高公局长期便宜行事,在工程契约中编列「工务作业费」,迳行要求得标厂商提供「派驻人员」进驻机关协助行政庶务,且明订厂商人员不得拒绝机关指派,但此举严重违反政府采购法区分采购性质的精神,让厂商能在机关内部接触机密,赖荣俊也利用此制度漏洞,将厂商派驻人员视为私人秘书,前后11次指示其携带包含汇款在内的现金前往银行协助存汇,严重混淆公私分际,使机关内部监督机制形同虚设。 对于底价核定权力,监委也认为过度集中于首长一人。监委说,高公局各分局长期放任分局长拥有底价核定的绝对权力,未成立客观独立之「底价审议小组」进行实质审查,以致于赖荣俊只手遮天,配合围标厂商需求肆意泄漏及垫高底价,此案30件围标案中,存有高达12件于减价后,决标金额竟与底价相同,另有多起精准命中底价98%以上的异常现象,显见底价信息遭严重外泄与操控。 监委提到,赖荣俊长期收贿,已经检方起诉且事证明确,但高公局召开考绩委员会时,竟以13票对1票之悬殊比例,决议仅予「一次记一大过」,未采免职处分,且后续高公局也消极不行使「先行停职」权限,反准赖荣俊复职,还安排担任局本部「主任工程司」的简任要职,这种「官官相护」的处置,严重打击公务员士气。(编辑:林兴盟)1150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