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消息 (中央社记者林长顺台北24日电)新北市汐止区一间寺庙陈姓僧侣因洗碗与同修王姓僧侣起冲突,将王姓僧侣扑倒导致后脑勺着地昏迷,送医后不治;士林地方法院国民法庭今天依伤害致人于死罪判处陈姓僧侣10年徒刑。 判决指出,陈、王均为新北市汐止区白云寺同修的僧侣,共同负责寺内厨房伙食、清洁勤务;陈姓僧侣于民国113年4月9日6时许,在白云寺与王姓僧侣因厨房环境清理发生争执,将王姓僧侣推倒。 王姓僧侣爬起来后,陈姓僧侣又将王姓僧侣扑倒在地,王姓僧侣因而向后倒下、后脑勺着地并短暂失去意识,并于恢复意识起身用餐后返回卧室。 判决表示,当天上午11时许,白云寺其他僧侣发现王姓僧侣倒在卧室地上昏迷不醒,随即通知救护车将其送至三军总医院救治,但王姓僧侣仍于同年4月17日下午4时47分许,因头部外伤及颅脑损伤而死亡。 士林地检署侦办后,依刑法伤害致人于死罪嫌起诉陈姓僧侣,并移送士林地方法院国民法庭审理。士院认为,陈姓僧侣所为,确实出于对被害人的伤害故意,因而致被害人死亡,依刑法伤害致人于死罪量处陈姓僧侣有期徒刑10年。全案可上诉。(编辑:陈仁华)1150424 选择与事实站在一起,您的每一份赞助,都是守护新闻自由的力量 下载中央社「一手新闻」APP,即时掌握最新消息 本网站之文本、图片及影音,非经授权,不得转载、公开播送或公开传输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