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消息 (中央社记者刘建邦台北24日电)浣熊等高度危险动物5月1日起禁止一般家庭饲养,既有饲主应于明年4月30日前完成登记。台北市动保处今天表示,1只浣熊完成宠物登记,另有1名饲主申请1只浣熊为禁养动物及备查。 此外,台北市动物保护处以文本回应,除以上2只浣熊,台北市立动物园也提出3只浣熊、4只蝙蝠蛇科、4只蝮蛇科申请禁养动物备查;5月起将跟农业部委办专家学者办理现场会勘。 农业部在3月10日公告修正「指定禁止饲养输入或输出之动物」,5月1日起,禁止一般家庭饲养浣熊、河口鳄、蝮蛇科及蝙蝠蛇科等高度危险动物。 农业部表示,主要考量这些动物多具剧毒或高度攻击性,逸逃或弃养将对动物福利与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威胁,禁止一般家庭饲养。 农业部今天发布新闻稿,今年5月1日前已饲养浣熊、河口鳄、蝮蛇科及蝙蝠蛇科的饲主,应于民国116年4月30日前,至农业部「宠物登记管理信息网-禁养动物登记系统」完成登记,再由动物所在地县市政府派员现场确认动物状况,完成备查后即可合法续养至动物终老。 农业部表示,逾期未登记而私自饲养繁殖,依法可处新台币5万元以上、25万元以下罚锾。(编辑:谢雅竹)1150424 选择与事实站在一起,您的每一份赞助,都是守护新闻自由的力量 下载中央社「一手新闻」APP,即时掌握最新消息 本网站之文本、图片及影音,非经授权,不得转载、公开播送或公开传输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