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记者吕晏慈台北23日电)针对美国进口加工用马铃薯另订检疫新规,引发食安疑虑。立法院财政委员会今天通过临时提案,指新规相关配套付之阙如,恐损及食安,要求农业部1周内说明指定加工厂的资格条件、管理规定、法源依据及查验比率等配套作为。 立法院财政委员会今天邀请财政部、农业部、卫生福利部、行政院主计总处等部会,就「马铃薯输入之边境管制、检疫、查验等机制如何保障国人食品安全,及后市场抽验预算运行情形」进行专题报告,并备质询。 国民党立委李彦秀、罗明才、林思铭、陈玉珍等人今天提出临时提案,指新规将加工用与鲜食用分流管理,前者规定发芽、发霉、腐烂者将直送指定加工厂,并于选别阶段整颗弃置销毁,但新制相关配套却付之阙如,恐损及民众食品安全,要求农业部7日内向财委会提出加工用马铃薯进口检疫配套作为的书面报告,包括指定加工厂的资格条件、管理规定、法源依据及查验比率等配套作为。 除此之外,各党立委质询时纷纷关注美国进口加工用马铃薯检疫新规,如国民党立委李彦秀提醒,新规真正的风险在于指定加工厂,是否有足够筛选机器等配套措施;民进党立委王世坚也提出,国内食品加工厂品质参差不齐,检验量能是否足够。 农业部次长胡忠一答询时说明,进口加工用马铃薯仍有把关进程,在边境抽检阶段,如果海关人员发现发芽太长,或者比率太高达到2、3成,会要求退运或销毁,而若发芽比率少,会要求进口人提改善计划。 他表示,如果检疫人员发现发芽,即通知卫福部食药署进行茄碱检测,若有超标,不会流入加工体系。 胡忠一指出,对于经确认没有茄碱超标的马铃薯,若有发芽、发霉或腐烂的情形,由农业部防检署与食药署共同合作,要求业者整柜退运、销毁或将该批马铃薯封签后直接送到配合检疫的指定区域,于加工前在防检署监督下由业者逐批逐柜逐颗选别检查,将发芽、发霉或腐烂的马铃薯整颗弃置销毁,不会进入加工进程也不会流入市场。 农业部防检署长杜丽华说明,以去年数据为例,全年查验进口马铃薯不合格率约仅0.6%,合格的部分大概都可以通关,不合格的部分则会专批送达指定地点,要求业者提改善计划,而指定加工厂这个区域会比照保税区的严格要求及监督,逐批、逐柜、逐颗筛检。 卫福部食药署副署长蔡淑贞说明,国内食品加工厂业者的设施设备须符合规定,在开始制造之前,除了自主管理及监测,加工厂若达一定规模、也会经第三方验证;在卫生单位稽查部分,则有中央和地方共同合作的项目稽查,地方也会依照产业特性做稽查。 对于王世坚提出,日本对进口加工马铃薯会使用「色泽与形状辨识设备」来进行检验,蔡淑贞解释,这是指「选别机」,包括马铃薯的形状及色泽等,属于工厂的基本设施设备。(编辑:林克伦)1150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