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军中士蔡学良民国97年在靶场中枪身亡,监委蔡崇义今天说,台大法医所教授李俊亿鉴定结论为「可排除因国造T65K2步枪及子弹所致」。检方宜穷尽科学查证,并请国防部全力协助检方查明真相。 97年5月9日,蔡学良在靶场训练时,中枪身亡。军方当时表示,是意外遭流弹射击,但后续军事检察官侦办和台东地检署重启调查均以饮弹自杀结案,引发家属四处陈情。 监委蔡崇义今天通过新闻稿表示,行政院曾责成国防部于108年委托台大法医所教授李俊亿进行实弹测试与鉴定,结论为「蔡学良所受枪伤可排除因国造T65K2步枪及子弹所致」。 蔡崇义说,蔡学良母亲尤瑞敏曾提告案发当时在场的4人,但台东地检署在104年以查无积极证据足认涉合谋杀人等犯行为由,予以不起诉处分,并经高检署花莲检察分署驳回家属的再议而确定。 蔡崇义指出,但依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的规范意旨,不起诉处分的效力仅及于受调查的特定对象,且难以此推论本案不存在其他涉案人员,更不能以此排除他杀可能性。为彻底化解家属及社会长年疑虑,检方宜跳脱既有侦查框架,穷尽科学查证,引进具素有声望或公正的鉴识机构,使用与案发现场同型或类似的T65步枪进行严谨的实弹射击测试,以客観科学方法厘清真相。 蔡崇义调查,本案案发至今已近18年,家属对「蔡学良持T65步枪自裁」の结论仍存有诸多质疑,从致命凶枪究为T65步枪或点45手枪,进而衍生如子弹射出口大小、现场未寻获弹头等,且本案作为认定自杀佐证之一的疑似遗书,存在非现场寻获、墨水来源不明、鉴定基础薄弱及文风迥异等多重疑点。 蔡崇义说,为记取本案未解剖遗体且草率火化,因而付出庞大司法与社会成本的惨痛教训,函请国防部与法务部研议通令所属,未来遇有军中非自然死亡案件,应秉持「原则解剖,暂不火化」の防线机制,且于解剖前充分与家属沟通,妥善保全遗体,以确保证据完整留存。 蔡崇义表示,此外,本案肇案部队干部未能切实履行靶场安全规范,国防部应检讨改进,并严格督导各级部队落实靶场安全管控机制。此外,法务部与国防部应积极研议于现役军人伤亡案件中,适时导入「修复式司法」机制并创建常态化标准作业流程,协助家属走出伤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