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消息 (中央社记者沈佩瑶台北22日电)教团忧心「儿少权法」修法明确化虐待样态,恐压缩教权。卫福部社家署长周道君今天表示,修法沿用国际公约概念,适用范围涵盖家庭与补习班等各场域,将持续搜集各界意见。 「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已15年未大修,卫生福利部社会及家庭署昨天预告修正草案,反映近年社会关注议题,条文数也大幅增加到165条,并将「身体暴力、精神暴力与不当对待」明确纳入禁止条款,同时大幅放宽罚则。 但草案内容引发教育团体忧心,认为仍有许多不足。全国教师工会总联合会(全教总)今天发布新闻稿指出,现今校园已陷入滥诉、小案大办的风声鹤唳之中,儿少权法草案恐「再添一把火」,以保障儿少权益之名,进一步打压教师劳动条件与教学空间。 对于教团疑虑,社家署长周道君下午告诉中央社记者,草案中的不当对待行为样态分类,主要是引用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CRC)的国际标准,并将其延伸至国内法,具备一定脉络。 周道君指出,可以理解教师团体的顾虑跟想法,但应回过头来看,修法是为了营造正向儿少环境,且相关规定并非仅针对校园、学校教师,而是适用于所有儿少活动场域,包含家庭、营队、补习班等,都用同一套基准思考 目前草案尚处于预告阶段,周道君强调,对于教师团体及各界的顾虑,卫福部愿意在后续整理条文时纳入通案考量。 此外,针对外界关注修正草案未明确规范「社工注意义务标准」,恐导致专业责任界线模糊。周道君表示,外界讨论多受近日相关司法判决影响,但该案目前仅为一审判决,是否成为未来司法通案仍需持续观察。 周道君说,卫福部正积极与社工界展开讨论,针对司法判决后的实务运行面与专业保障进行研议,寻求相对应的因应措施。(编辑:李淑华)1150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