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消息 (中央社记者叶素萍台北22日电)民进党前立委陈欧珀被控收贿、诈领助理费,台北地院14日依贪污等罪判16年徒刑,褫夺公权6年。民进党廉政会主委邱骏彦今天表示,虽然陈欧珀已声明退党,但廉政会晚间开会仍决议将陈欧珀除名。 邱骏彦晚间受访表示,党员涉贿,廉政会可以做的处分最轻停权、最重除名,陈欧珀20日已把退党声明送到中央党部,一旦退党陈欧珀就不再是党员,所以没有停权的问题,唯一的处分就是除名。 邱骏彦进一步说明,如果是自动退党,2年后当事人可以再申请入党,但是被廉政委员会除名,必须要5年以后才能再入党。 邱骏彦说,为了给予当事人说明的机会,廉政会有联系陈欧珀,但是陈欧珀说不来,也没有提供任何书面数据。 另外,民进党籍桃园市议员游吾和涉诈助理费遭起诉,嘉义县议会议长张明达被控收受精品遭起诉,民进党籍前立委陈赖素美也涉诈助理补助费案遭起诉。 邱骏彦说,这3案当事人都已被起诉,他们所违反的事务也都是廉政条例所规范内容,因此,廉政会今天也决议将这3案立案调查。(编辑:苏龙麒)1150422 选择与事实站在一起,您的每一份赞助,都是守护新闻自由的力量 下载中央社「一手新闻」APP,即时掌握最新消息 本网站之文本、图片及影音,非经授权,不得转载、公开播送或公开传输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