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记者汪淑芬台北22日电)依据2月台美对等贸易协定(ART),农业部增订「美国产加工用马铃薯输入检疫条件」,遭部分民代质疑放宽规定。食品专家认为是多重把关,非降低安全。 日前部分民代质疑,过去进口马铃薯只要于边境检疫发现发芽,就不得输入;新制准许美国进口加工用马铃薯在边境发现发芽、腐烂或发霉时,仍可以在符合安全防护措施情况下,直接运往加工厂。 台湾科技媒体中心针对从美国进口的马铃薯检疫新规定引起的质疑,邀请国立台湾海洋大学食品科学系教授兼系主任陈泰源提出看法,今天发布新闻稿。 陈泰源说,这次修订的规范是台湾参酌国际通行的进口食用马铃薯防疫检疫规范,进行的制度调整与更新,以促进与国际标准接轨。主要为了满足食品加工产业需求,但同时也带来农业与贸易间的平衡课题。 至于外界担心是否标准放宽、发芽马铃薯会流入食品供应链。陈泰源说,新规的重点不是降低安全,而是改成「多重把关」,从源头到加工都有检查。 陈泰源说,首先在美国出口前,每一批马铃薯都必须附有官方检疫证明,确认没有病虫害。同时一定要先清洗,避免土壤夹带细菌或害虫进入台湾,另为避免马铃薯在运输过程中发芽,新规定在保存与出货前要多次使用抑制发芽的处理。因为马铃薯一旦发芽,可能产生对人体不适的天然毒素物质(如龙葵碱),所以从一开始就要预防。所有处理过程也必须留下纪录,确保不是口头说明,而是有依据可查。 陈泰源说,在出口检查时,如果发现马铃薯已发芽或带有土壤,这批货就不能输出台湾。另外,植物检疫证明书需明确注记「仅供加工用途」及「已施用发芽抑制剂」,确保用途受限并提升信息透明度,不能直接拿到市场贩售。 即使通过美国检查,到了台湾边境还会再检查一次,包括外观与安全项目(如龙葵碱)。进入工厂后也要再次挑选,凡是有发芽或异常的马铃薯,必须整颗丢弃,不能切掉后再使用。 陈泰源认为,整体而言,新制的改变在于由过去进口马铃薯单一外观判断(如芽长标准),转为结合「源头处理、文档证明、出口检疫、边境查验与加工端剔除」的多层防护架构。这种作法与国际间常见的风险导向管理模式一致,重点在于将风险控制于食品链之前,而非仅依单一指针判断。 对消费者而言,陈泰源说,可理解为进口加工用马铃薯在进入食品制程前,已经历多重检查与处理进程,且发芽或异常产品不得用于加工。新制度设计的目标,是在兼顾国际贸易与食品安全的前提下,以更系统化方式确保产品安全性。(编辑:龙柏安)1150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