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记者谢君临台北22日电)LINE GO前司机黄皓庭、刘羿宽、吴胜荃涉嫌与多名职业乘客勾结,在叫车后利用「空车驾驶」提高车资总金额,再以无法收款为由,向公司请款诈得27万余元。北检今天依诈欺罪起诉3人。 台北地检署起诉指出,LINE GO公司为保障旗下司机取得应得车资,公司与司机间约定,若有乘客下车时因任何障碍未能付款完成,公司会先将司机应收受的车资,在扣除应给付车队费用、派遣费及平台使用费后,汇款给付给司机。亦即公司先代垫车资费用给司机,再向乘客请求车资。 不料,黄皓庭、刘羿宽、吴胜荃却借此与彭姓、曾姓、杨姓人士勾结,以「假乘车、真套现」的诈欺手法,向LINE GO诈领车资,总计27万1224元。 根据起诉,彭姓、曾姓、杨姓人士先用自己及其他人的手机申登门号及信用卡卡号,向LINE GO申请大量一次性注册会员后,使用其APP预约叫车服务,再由彭姓、曾姓等人搭乘黄皓庭、刘羿宽、吴胜荃所驾驶的出租车。 起诉指出,搭车过程中,彭姓、曾姓等人会先行下车,黄皓庭、刘羿宽、吴胜荃则依据乘客设置的目的地继续「空车驾驶」,以利提高车资总金额,司机会先给付4000元至7000元的报酬与乘客分润,再向公司佯称无法收款并申请车资。 根据起诉,黄皓庭、刘羿宽、吴胜荃借由「假乘车、真套现」的诈欺手法,分别向LINE GO诈领19万5043元、5万3681元、2万2500元。 检察官认为,黄皓庭、刘羿宽、吴胜荃等人涉犯刑法三人以上共同犯诈欺取财罪嫌,今天将3人起诉,并对彭姓、曾姓、杨姓人士发布通缉。(编辑:张铭坤)1150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