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记者郝雪卿台中22日电)台中市西屯区潮洋溪遭建商排放泥水,台中市都市发展局今天表示,获报后派员稽查后确认,建商开挖地下室抽排水时未充分沉淀即迳行排放,已要求工地停工,并依法裁罚。 都发局说明,获报潮洋溪遭建商排放泥水,昨天派员前往稽查,确认是建商在地下室开挖抽排水时,未经充分沉淀即迳行排放。 都发局表示,已要求工地停工,并依「台中市建筑管理自治条例」裁处承造人新台币9000元罚锾并限期改善;环保局亦依违反「水污染防治法」裁罚3万元,捍卫环境品质。 都发局说明,已会同结构工程技师公会现场会勘,确认目前监测报告的倾斜与沉陷量尚在安全范围内。现场除要求工地实施紧急应变措施并停止开挖,亦要求须依核准的计划书完成滤沙池设置,经都发局确认后才可继续作业。潮洋溪现场放流水质已恢复清澈,将持续监控。 都发局强调,建筑工地运行地下水排放前,应确实设置沉砂与滤沙设施,确保水质无虞才可排放。未来运行地下室开挖项目稽查时,将把抽排水作业列为重点查核项目,加强查看处理设施及作业流程;若查获违规情事将从严裁处,维护环境品质与施工秩序。(编辑:陈清芳)1150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