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消息 (中央社记者姜宜菁云林县21日电)叶姓男子今年3月起趁深夜私闯社区住宅,随机拉汽车车门行窃,在云林县犯下14起、不法所得约4万元;警方16日将叶男拘提到案,检方以有反复实施之虞向法院声押获准。 虎尾警分局今天表示,警方今年3月陆续接获多起汽车内现金、物品遭窃案件,其中11起犯案手法相似,经调阅监视器扩大追查,北港辖区也有3起类似窃盗案,警方立即报请云林地检署检察官林欣仪指挥侦办。 警方调查,叶姓男子(45岁)趁深夜私闯社区住宅随机拉汽车门把,若有车辆未上锁或车窗未关,即进入窃取车内财物,共窃取新台币约4万元及皮包、空气净化器、蓝牙耳机、行动电源等物。 警方以车追人,然叶男居无定所、犯案时多次更换代步工具,企图躲避查缉;项目小组日前在随行白沙屯妈祖12小时勤务结束后,确认叶男行踪,16日晚间7时许在嘉义县太保市将叶男拘提到案。 叶男供称,现金已经花用殆尽。全案依窃盗罪移送云林地检署侦办,检方以有反复实施之虞向法院声押获准,后续将持续追查有无涉及其他窃盗案件。(编辑:张铭坤)1150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