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消息 (中央社记者赖于榛台北21日电)地方大选将于11月28日投开票,监察院今天宣布,直辖市长、县市长、议员、乡镇市区长等拟参选人自25日起经监察院许可设立政治献金专户后,得开始收受政治献金至选举投票日前1日;另外,乡镇市区民代表、村里长等拟参选人则于8月20日起开放收受。 监察院廉政委员会召集人、监察委员赵永清与监察院公职人员财产申报处长陈美延今天举行记者会,说明民国111年地方公职人员选举政治献金查核裁罚情形及115年选举参与者应行注意事项等。 陈美延表示,监察院自113年起,已将政治献金支出列为查核重点,政治献金的支出必须依法律规定支用,不得为营利或私用,拟参选人应如实申报每一笔政治献金的收入及支出,所申报支出务必于得列报支出的期间,且与从事竞选活动相关,并取得合法支出凭证始得为申报。 115年地方公职人员选举将于11月28日投开票,陈美延说,直辖市长、县市长、议员、乡镇市区长等拟参选人,自25日起经监察院许可设立政治献金专户后,得开始收受政治献金至选举投票日前1日;另外,乡镇市区民代表、村里长等拟参选人,则自8月20日起开放收受。 根据监察院数据,111年地方公职人员选举所申报的政治献金情形,收入总额为44亿余元,支出则为48亿余元,其中因违法遭裁处共129件、裁罚金额新台币2501万余元,态样包含超过限额捐赠、外陆港澳资金捐赠、累积亏损公司捐赠、以他人名义捐赠等,还有5件未经许可设立政治献金专户却收受政治献金者遭移送刑事侦办。陈美延表示,政治献金相关罚锾会在处分确定后,陆续公布于廉政专刊。 陈美延也提醒,监察院裁罚最多的违法类型是捐赠者超额捐赠,民众应注意对同一拟参选人每年捐赠有10万元的限额外,对不同拟参选人每年捐赠总额上限是30万元,并且包含金钱捐赠及实物捐赠的合计。 另外,陈美延还说,外籍、陆、港、澳人或是外籍、陆、港、澳公司,以及公司董事长为外籍、陆、港、澳人,或是外籍、陆、港、澳持股达30%以上公司,甚至公司董监事席次外籍、陆、港、澳者超过1/3通通不能捐赠政治献金,其余像是公司累亏以及无选举权人也禁止捐赠。(编辑:林淑媛)1150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