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消息 (中央社记者吕晏慈台北21日电)针对房地合一税2.0特定股权交易,财政部今天修正「房地合一课征所得税申报作业要点」,放宽特定股权交易的所得计算方式,若在110年6月30日前取得的股权,其中涵盖104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的不动产,相关损益不视为房地合一所得,自即日生效。 为防堵通过假借公司股权移转之名、行房地交易之实的避税行为,房地合一税2.0于110年上路时,扩大特定股权交易适用课税范围,交易人直接或间接持有被投资事业股权超过50%,且被投资事业股权或出资额的价值,50%以上是由中华民国境内房屋、土地所构成者,均应依法课税。但若交易的股份若属上市、上柜及兴柜公司的股票,则排除适用。 财政部今天公告修正「房地合一课征所得税申报作业要点」,针对所得计算方式,放宽将股东交易110年6月30日以前取得的被投资事业股权,其交易所得中属该事业持有104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的房地价值占境内全部房地价值的比例部分,排除适用房地合一税。 财政部举例,假设某公司持有子公司100%股权且均为110年6月30日以前取得的旧股权,近日出售子公司股权时,该子公司股权价值50%以上是因持有境内房地,且全部为104年以前取得的旧制房地,依修正后规定,出售股权的所得不适用所得税法第4条之4第3项规定。 对于判断股权交易是否属特定股权交易,新规为使比率计算更合理,参考国际间规定,明定营利事业价值除原以净值计算外,其资产若经会计师按实价查核签证数据等合理客观衡量,得以各项资产时价总额认定。 此外,新规也综整过往函令,使课税范围更明确。财政部说明,例如定明配偶相互赠与、连续继承等方式取得房地的取得日、持有期间计算;独资资本主或合伙组织合伙人与地主合作兴建取得的房地于5年内交易,得适用20%税率课税;营利事业实际从事兴建因故未能担任起造人,提示相关证明经查核属实者,得适用合并计税规定等。 财政部表示,此次修正综整外界意见,适度放宽部分规定,并自今日生效。有关放宽营利事业得以各项资产时价计算股权价值,以及旧股权交易得按旧制房地占比排除适用房地合一税等相关有利于纳税义务人的规定,未核课确定案件均可适用。 资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欧阳泓指出,此次修订对许多在房地合一2.0修法后,想要进行股权架构调整的个人或公司股东们,提供了一次性「旧制房地」损益豁免纳入房地合一所得税课税范围的规划窗口,对于国内企业集团而言,若希望进行持股架构调整,却因房地合一2.0修订后的税负成本迟迟未能进行,可利用此次机会进行妥善规划。 安永联合会计师事务所说明,此次修订针对长期以来在适用认定及所得计算上的争议,予以放宽并制度化调整,除有助于使资产价值更贴近实际经济价值,也使课税范围更明确,有助于减少征纳争议。(编辑:杨凯翔)1150421 选择与事实站在一起,您的每一份赞助,都是守护新闻自由的力量 下载中央社「一手新闻」APP,即时掌握最新消息 本网站之文本、图片及影音,非经授权,不得转载、公开播送或公开传输及利用。